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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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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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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8日 来源:北京网银诈骗律师
[导读]:   商伟律师,北京网银诈骗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

  商伟,北京网银诈骗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才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


  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供述是否稳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羁押期限是否即将届满,是否属于羁押超过五年的久押不决案件或者羁押期限已满四年的久押不决预警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作不起诉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或者宣告缓刑的情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等从宽处理情节。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


  7、共同犯罪的,是否有不在案的共犯,是否存在串供可能;


  综上所述,检察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羁押必要性,并且要亲自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还要综合考虑到嫌疑人的身体情况,如果确实不适合羁押的,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以后应当释放嫌疑人。以上就是;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限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请求事项


  对xxx公安局无公捕通字xxx号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的逮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经详尽调查,本案具体情况是: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本属邻里关系,平时并无矛盾纠纷,事情起源于2014年11月23日,范某某母亲去世,按照当地习俗,家人商量决定在自家自留地上安葬,并开始筹备建墓安葬事宜,期间王某某及其家人未做任何反应,当日下午坟墓建到半途当中时,王某某及其家庭其他成员前来干涉,并对坟墓进行破坏,理由是安葬地点离其住房太近。范某某本因母亲去世心情沉痛,加之王某某一家人言行过激,在当时紧急情况下为防止其母亲坟墓遭到破坏,无奈之下与对方发生拉扯,互相扭打起来。后来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范某某便停止了厮打,而王某某家却又叫来一辆车的人,大概有十几个,对范某某进行拳打脚踢,此时范某某一直是忍气吞声,没有还手。11月24日,由于王某某家人又来闹事,范某某及其家人均克制自己的情绪,没有和对方对抗,不得已请镇党委书记及派出所民警出面,才将母亲安葬。


  综观整个案件,首先,本案社会危害性不大,范某某本无伤害他人的故意,在坟地发生互殴也是一时激情所致,当地群众都能理解本案事出有因,并非恶性的刑事犯罪,因此,在当地并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二,范某某不具有人身危险性,而本案中被害人有严重过错。按风俗习惯,老人过世下葬对家人来讲是非常重大的事情,而被害人王某某一方强行干涉,并言行相激,是导致此次案件的重要原因;范某某向来为人本分,没有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如果不是受到如此严重的刺激,而且为当时情况紧急所迫,范某某绝不会和对方争执;案发当日在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范德志一直克制言行并配合民警的工作;母亲下葬之日,王家人来闹事,也没有过激行为;及至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羁押,都能主动配合并如实陈述,帮助侦查机关查清所有的案件事实。


  其三,对于刑事案件的羁押必要性,主要目的体现在防止犯罪嫌疑人;实施新的犯罪;;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发生;避免出现 ;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情形;防止;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防止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以及案件的刑罚在3年以上或3年以下实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性质,范某某的刑罚应当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的可能。因此对范某某解除羁押措施不具有上述风险。 况且,本案相关事实清楚,证据基本固定,对于范德志已经没有羁押的必要性。


  最后,从社会的和谐性出发,本案事发当事人为邻里关系,本无矛盾纠纷,事情发生后,范德志及其家人都表示愿意和平处理解决问题,愿意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有诚恳的悔过态度。而且范德志母亲刚刚下葬,根据当地风俗,其作为孝子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如果继续将范德志羁押,使其不能按当地风俗尽孝,可能导致其与被害人的怨恨隔阂加剧,不利于他们今后的和谐相处。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申请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解除羁押措施合乎法律规定,切实可行;特依法申请,启动范某某故意伤害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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